各相关单位:
本学期已经进入到期末阶段,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安排:
期末考试主要集中在17—18周,考试周时间为12月22日-30日。考试方式有笔试及上机考试两种。考试一经排定,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时间、地点。
二、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
各学院及学生工作中心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应由部门主要领导和老师组成,重点是全方位、准确地抓好考试工作,其主要职责如下:
1.负责组织本学院、学生工作中心的期末考试及巡视。
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,规范考试各环节要求,在考试周负责到考场内巡视本单位教师监考及学生考试情况,并可监督其它学院考场纪律,发现问题予以及时处理。凡在考试期间出现监考教师工作违规、违纪等现象,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,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。
2.确保考试信息传递畅通。
督促本单位在考前及时将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、考试地点等有关信息通知到每位学生,保证监考教师明确监考职责、监考时间、地点以及其它相关要求。
三、加强监考培训和考试纪律宣传
为建设优良教风、学风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,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、考风考纪教育工作,严肃监考纪律,从严治考,为学生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风考纪环境,共同促进学校考风学风建设。
本学期期末考试实行各学院交叉监考。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负责、严格管理,杜绝考试违纪、作弊行为的发生。对发现作弊学生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文件进行处理。
各学生管理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:
1. 在考试前要组织召开考务会。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职责,增强教师的责任感,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,让考生没有违纪的机会;
2. 班主任、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考务会,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学籍管理及考试违纪处理等相关文件,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。
四、监考教师的职责
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安排准时到位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的,必须提前报本学院领导并安排代监考教师。
1.考前及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。
2.指导学生就座并清理考场,合理利用教室空间使学生座位之间空出足够的距离;认真清点应考人数与实考人数是否一致,如在发试卷过程中出现试卷缺失或其它情况,及时与巡视人员联系。
3.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和教育
(1)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,使学生明确考场规则,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;
(2)检查学生参加考试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学生证)。迟到1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,该课程按照旷考处理。
4.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不得监守自盗,不准暗示、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。不聊天、不看书报、不看手机、不吸烟或不做其它不规范行为。监考过程中要保持流动性,不要久坐不动,站位要合理。
5.要及时向有违纪、作弊行为倾向的学生提出警告,对于违纪、作弊的学生要敢于管理,按要求填写违纪报告单,并报教务处。
6.考试结束后,清点试卷,填写监考报告单,将试卷送到指定地点。
五、试卷评阅及成绩管理
1.评卷要按预先做好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,每道题不得只给总分,必须按评分标准在给分点处给出小分或减分;每个大题的总分都要写到试卷首栏中;在评卷中要做到掌握标准、公正准确,前后标准要一致;评卷要仔细认真,无错评、漏评现象;核分要保证准确无误。
2.评卷时一律用红笔。
3.评卷工作要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。
4.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、教研室要对命题质量和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、总结,做好试卷分析工作。教务处在下学期开学初对全院的试卷进行抽查,如发现命题、评卷、核分等方面的问题,将做相应处理。
5.成绩管理
(1)成绩上报采用网上登录,各学院及教务处以纸质存档的方式进行。
(2)纸质成绩存档:
所有课程《成绩单》一式二份,由各学院统一收集,一份学院存档,一份按装订要求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。
(3)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:2021年1月6日,以便学生查询考试成绩及做好下学期补考工作。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录入成绩者,教务处将进行通报批评。
(4)成绩提交后如需修改,须提交《成绩变更申请表》,经本学院领导审批并提交原始试卷、评分标注、标准答案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。不按此程序办理而随意更改变动成绩者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六、试卷整理
登记成绩后要及时整理试卷及相关材料,并送开课学院存档。
七、补考工作
补考工作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2-3周内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完成。具体考试时间见教务处补考安排(另行通知)。
八、其它工作
1.期末考试在两个校区同时进行,综合办公室合理安排通勤车辆。
2.后勤等相关部门做好教室维护工作。在期末考试期间应确保教室干净、整洁、明亮和桌椅的完好。
3.各单位在期末考试期间应认真做好考试各个方面情况的记录,以备评估检查。
4.有关考试细节问题:
(1)考试时间:
上午场:8:30-10:10
10:20-12:00
下午场: 13:50-15:30
15:40-17:20
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安排为准。
(2)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。
(3)清理考场后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。试卷提前5分钟发放,并要求学生按时答题。
教务处
2020年12月19日